时间:2022-11-28 00:14:38 | 浏览:55
关于全市各类市场主体严格落实
各项防控措施的通知
全市各类市场主体:
按照牡丹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第24号通告要求,全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1.各类市场主体要在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营业和开放。
2.所有市场主体及其从业人员要切实担负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个人责任,按照要求落实从业人员管理、每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检测、垃圾处理、通风消毒、防聚集、应急处置等各项防控措施,对所有进入人员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
3.各县(市)、区市场监督部门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和频次,对不规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立即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问题突出的予以停业整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督导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将进行严肃处置。
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2日
转自:牡丹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 极光新闻 东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