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1:17:06 | 浏览:914
东北网11月23日讯 11月14日上午,一起故意伤害一案在我市东安区法院当庭宣判。与以往不同的是,该案适用了10月26日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速裁程序,该案从开庭到宣判用时不到10分钟。据悉,该案也是新的《刑事诉讼法》适用以来,我市首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的案件。
当天,东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经审理,法院认定李某某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李某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当庭进行宣判。
据了解,此次适用的速裁程序是2018年10月26日《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一大亮点。要求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在10日内审结,且不受送达期限的限制,大大节省了法院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提高了审理刑事案件的质量与效率。
此外,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在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且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这项制度的提出,有利于进一步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
今后,我市两级法院刑事审判庭将遵循“速立、速送、速排、速调、速审、速判、速结”的速裁机制,在司法实践中,进一步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