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2:54:34 | 浏览:1889
近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公安局爱民分局民警在辖区内开展日常检查时发现,在爱民区某小区一门市内,有人正在搬运烟花爆竹,民警随即上前查看情况。
在现场,民警发现该门市内有20余种、共计24箱烟花爆竹,而且该门市位置就在居民小区楼下,不符合存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
了解情况后,民警将违法行为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赵某交代了其在没有任何部门出具的许可证明的前提下,私自租用门市房用于存储烟花爆竹,利用某社交软件为平台,在网上出售烟花爆竹,买卖成交后用自己的面包车为买家送货上门的违法事实。据统计,这批烟花爆竹价值9000余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行为人赵某处行政拘留六日,并对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予以收缴。(王安政)
来源: 牡丹江市公安局